2024-2026年邯郸联通投诉处理及外呼业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101.1项目概况:2024-2026年邯郸联通投诉处理及外呼业务外包项目。
1.2采购内容:外包业务范围:
(1)投诉处理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智能服务运营、工单质检;处理10010等联通客服热线、互联网渠道受理的客户投诉和咨询及10010IVR自助及客服热线的固网故障;处理集团公司10015热线的投诉转电,接收并处理行政监管机构、12345市长热线;接收行业监管机构、新闻媒体等下派的投诉工单并进行处理。月均处理量约1.1万户,预估所需坐席数量为17个。
(2)外呼营销业务(包含但不限于):中高端用户维系和其他公众目标用户的保有、价值提升、当期公司重点业务营销、维系活动的支撑、过网目标用户的精准营销;B2I2C外呼业务、本网及异网目标用户外呼回访、维系、营销、到期提醒及业务咨询办理;以及所有话务业务产生的业务受理、投诉处理及日常运营工作。月均话务量预估5万户,预估所需坐席数量为10个。
1.2.1采购服务的规模:预算金额486万元(不含税)。
1.2.2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服务期:两年。
1.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4860000元(不含税总价合计),各分项不含税单价及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业务项目 |
坐席数量(个) |
服务期(月)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坐席/月)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投诉处理业务 |
17 |
24 |
7500 |
3060000 |
外呼营销业务 |
10 |
24 |
7500 |
1800000 |
合计 |
27 |
/ |
/ |
4860000 |
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40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为准。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投诉处理或外呼业务类业绩。
2.4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7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 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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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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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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