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山市中医院患者签名板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患者签名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27,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移动式患者签名板

2.标的数量:150台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移动式患者签名板,详细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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