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卫星公司天通终端测试仪表(天通综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0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天通技术标准,开展天通体制终端测试方案设计,完成天通体制终端测试实验室环境建设,推动天通体制终端应用与性能提升。本项目需新建采购1台天通综测仪。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天通综测仪 |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1台 |
北京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交货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3年(含)以上。
2.1.5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基础测试功能 |
天通综测仪需要基于天通技术体制,模拟天通信关站对天通卫星通信终端进行广播、注册呼叫等信令流程,并对天通卫星通信终端的射频发射机、接收机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试; |
2 |
支持测量项 |
天通综测仪应支持天通卫星移动通信系统要求的终端射频测量项,包括:载波占用带宽;最大发射功率;上行功率控制;频率误差;定时误差;邻道功率泄露抑制;矢量幅度误差;开关时间模板;接收灵敏度;最大输入电平; |
3 |
测量天通终端时,功率相关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精度) |
最大发射功率、上行功率控制、邻道功率泄露抑制、接收灵敏度、最大输入电平、接收机选择性,这几项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大于±0.5dB; |
4 |
采样率 |
天通综测仪需支持采样率参数可调,且必须支持不小于64ksps的采样率; |
5 |
远程控制和自动化 |
天通综测仪可支持GPIB或LAN或USB远程控制功能,支持自动化编程控制功能,且不限制自动化工具使用的编程语言,包括但不限于MATLAB或PYTHON等;支持常用指令集,仪表交付时提供配套中文的指令集参考文档; |
6 |
日志获取 |
天通综测仪支持日志的抓取、输出、查看功能。如有专用日志查看工具,需免费提供给招标人。 |
2.3.4 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天通综测仪产品的成功应用案例或累计合同含税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天通综测仪产品的成功应用案例。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制造商应具备自主生产及供货能力。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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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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