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顺县芙蓉镇游步道安保工程磋商公告

2024-10-1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永顺县芙蓉镇游步道安保工程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项目预算(元)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永顺县芙蓉镇游步道安保工程

1606364.00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是()否(√)

是()否(√)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截图(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人员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在建项目,将视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如为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6 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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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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