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乡供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利发改审批〔2024〕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新建佛宝山水库取水泵船一艘以及附属泵房、水泵机组、电气、自控、旋臂及输水管等。泵船船体型长26.2m,船体型宽10.7m,船体型深1.5m。为水厂的永久性取水设施,通过管道为水厂提供水源。泵房内布置3台离心泵作为取水泵,规模为2.0万m3/d,三个泵位按两大一小进行水泵安装,三台水泵均变频调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取水泵船设备安装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利川市。
计划交货期:80日历天。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范围应涵盖船舶制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需服务;(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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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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