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管理设备(信号灯、电警抓拍系统、违停抓拍和智能人行横道红绿灯)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

2.项目名称: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管理设备(信号灯、电警抓拍系统、违停抓拍和智能人行横道红绿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338620.27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管理设备(信号灯、电警抓拍系统、违停抓拍和智能人行横道红绿灯)项目,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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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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