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凌波酒管集团第二批采购系统日杂用品(主要包含酒店日杂用品)类及包装、广告、印刷品类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02、招标编号:ZZYLZB【2024】012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登录后查看)
4、招标内容及要求:(登录后查看)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见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具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资格条件。
6.3特定条件:
包:1、2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所投品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受托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书原件,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履约所必需资质、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书面声明。 ※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6.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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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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