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医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东风院区实木中药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安全检测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2024-10-111、招标条件
昆明市中医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东风院区实木中药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安全检测项目(1标段)招标人为昆明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昆明市中医医院的委托,现对昆明市中医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东风院区实木中药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安全检测项目(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东风院区实木中药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安全检测项目(1标段)
2.2项目概况:昆明市中医医院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东风院区实木中药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安全检测项目(1标段)。
2.3招标范围:工作证(胸牌)、照片、工作人员名片制作、室内写真画、户外车贴写真画、地贴、车贴异形雕刻、宣传册、折页印刷、铭牌、奖牌类、布标等零星标识标牌、宣传栏制作,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数量最终以实际具体发生的数量为准;按中标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2.4采购合同期限:1年。
2.5交货期:投标人在接到甲方采购需求计划后3个日历日内供货。
2.6交货地点:昆明市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9最高限价:单价合计205445.56元,本次招标为单价限价,合同有效期内数量最终以实际具体发生的数量为准;按中标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与招标人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不低于1000㎡),具有满足标识标牌制作的相关设备,提供相关场所的房产证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有获得电工资格证、高空作业资格证书的相应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为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即可)。
3.1.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审委员会。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09时3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