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污水消毒处理药剂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0-1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供应商为非制造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
2、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表或凭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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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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