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列控信号设备配件(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设备配件、EOAS设备配件、应答器)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2024-10-11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列控信号设备配件(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设备配件、EOAS设备配件、应答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设备配件、EOAS设备配件、应答器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GD08-2025JZ049包: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设备配件,包件项数为:14个;
GD08-2025JZ050包:EOAS设备配件,包件项数为:5个;
GD08-2025JZ051包:应答器,包件项数为:4个;
交货期为:按采购订单要求;交货地点:按采购订单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GD08-2025JZ049包:列车运行控制系统设备配件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整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P车载设备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供应商为配件制造商的须提供与具有谈判物资整机制造商的供货业绩,包括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合同协议书或发票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整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兼容性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2 GD08-2025JZ050包:EOAS设备配件3.1.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谈判物资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2.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1.3 GD08-2025JZ051包:应答器3.1.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应答器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1.3.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3业绩要求。无。
3.1.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0月12日09:00至2024年10月17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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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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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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