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1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二次),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对澄城卷烟厂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预评价,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以指导初步设计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设计更加完善。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评价,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卷烟厂停车棚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设施预评价及竣工验收评价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人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3.4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行贿犯罪记录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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