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嘉祥电厂适应于火电机组灵活调峰的锅炉外置粉仓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2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嘉祥电厂适应于火电机组灵活调峰的锅炉外置粉仓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嘉祥电厂适应于火电机组灵活调峰的锅炉外置粉仓开发与示范应用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疃里镇嘉诚路60号嘉祥电厂厂内。
2.5 计划工期: 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台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或制粉系统改造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止。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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