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10-11

 

 

 

 

各供应商: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拟对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工作。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汇彩北路8号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

  (二)项目规模:

  外墙玻璃幕墙建成投入使用年代2018年8月,建筑高度约24.9米,玻璃幕墙总面积约2265㎡,窗户约415㎡。

  三、采购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馆

  四、采购内容、要求及地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现将对广州市天河区文化艺术中心玻璃幕墙进行整体安全性能检测,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进行结构分析验算,评定玻璃幕墙结构的安全性等级。

  (二)采购要求:

  按广东省标准《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进行鉴定:

  1、幕墙设计、施工资料审核;

  2、幕墙主要材料的检查检测,包括玻璃面板、型材、结构胶、耐候胶、五金配件等。

  3、幕墙结构和构造检查检测,包括主体连接、梁柱连接、玻璃装配构造、开启窗、防火构造。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实验室取样检测、综合分析结果,出具鉴定报告,综合评估幕墙系统的结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并进行评估定级。指出幕墙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维修整改建议。

  (三)采购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五、采购预算

  5万元人民币。

  (项目有效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80%;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六、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四)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五)报价人必须为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单位。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不存在与其他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

于2024年10月14日17时前,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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