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工程炼铁总厂除尘改造项目原二、高炉供煤第二批耐磨件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22.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原二、高炉供煤第二批耐磨件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2024-10-30此交货时间为预计划时间,最终在合同签订时,与现场交流明确后,按最新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交货期是否允许偏离:是。
交货地点:本钢工程高炉矿槽治理项目施工现场
质保期:本项目热负荷试车(除尘系统投入使用)证书签发之日起15个月或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质保期不允许偏离,经协商后仍偏离的,视为报价无效。
付款方式:60%到货款,30%验收款,10%质保金。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相应制造,或具有相应授权代理(经销)国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如供应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报价,代理商已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供应商报价做无效处理,代理商未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报价做无效处理;只有代理商参与的,代理商原则上须在报价阶段提供代理授权书或在合同签订前提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4、报价截至时间:2024-10-15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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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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