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节能综合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4,390,000.00元 |
最高限价:439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41706-1 |
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节能综合改造项目 |
4390000 |
4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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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河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筑节能改造、灯具改造等综合节能改造,包含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8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同时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近3个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为准);
(4)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4年10月13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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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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