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安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新社片区及银塘片区城市供水管网配建工程-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2024-1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新社片区及银塘片区城市供水管网配建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水利局以华发改审〔2024〕25号、华水审〔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水投集团华安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新社片区及银塘片区城市供水管网配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北部片区及新社片区,设计供水规模4400m³/d,新建管道总长约12843m,其中DN500球墨管长度1743m,DN300球墨管长度2649m,De200PE管长度7605m,De110PE管长度为846m,企业DN100水表20套;新社片区新建管道总长约1953m,其中De200PE管长度1113m,De160PE管长度60m,Del10PE管长度780m,企业远传DN100远传水表17套;配套数字水务建设等;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新社片区及银塘片区城市供水管网配建工程-一期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1009646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853865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3853865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

合格或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 值取值区间为:8.00% (含) ~ 12.00% (不含)。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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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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