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安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2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拟选定一家单位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提供被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由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持有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江苏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无锡公安局备案,并且提供备案证明;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服务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须持有江苏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江苏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无锡公安局备案,并且提供备案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 3 年,则要求为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被授权代表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