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PM9&10产品转型提质增效技改项目(打浆磨机)(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0-12
1、项目编号:M44

2、项目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PM9&10产品转型提质增效技改项目(打浆磨机)(第二次)

3、招标内容

3.1、本次招标采购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文化纸事业部产品转型提质增效技改项目锥形磨机设备。采购三台(3台串联产能270BDT/d)针叶木打浆磨机(锥磨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部件(不含主电机),指导安装、调试。

3.2、供货范围:具体见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完毕。

3.4、交货地点:岳阳林纸股份公司文化纸事业部9#10#机。

3.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文化纸项目不少于三台磨机串联单条线270BDT/D产能,针叶木游离度降不小于410ml,能耗≤300kwh/吨绝干浆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双方名称、体现供货清单的页面、双方盖章、签署日期等要素)复印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业绩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协助,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

4.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5、投标人近3年被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6、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8、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4.10、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6、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6.1、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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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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