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鼎立水净化设备厂屋顶光伏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1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鼎立水净化设备厂屋顶光伏项目(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97.60kWp光伏发电站。

2.2招标范围: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鼎立水净化设备厂屋顶光伏项目(施工),具体详见第五章。

2.3工程地点:(登录后查看)。

2.4计划工期要求:40日历天内完工,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电局并网验收并上网发电。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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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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