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苗尾傈僳族乡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1预算金额(万元):29.482
最高限价(万元):29.482
采购需求:为了进一步提升云龙县苗尾傈僳族乡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加快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的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计划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云龙县苗尾傈僳族乡卫生院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逐一提供相关材料,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 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项目同时投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③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1 00:00至2024-10-18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