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重)招标公告
2024-10-12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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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东路143号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重)已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1-450108-04-01-33843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旅发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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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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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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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143号地块项目占地面积20480.02㎡,建筑面积90826.78㎡,共有6栋(1#楼、2#楼、3-1#楼、3-2#楼、5#楼、6#楼、7#楼)高层住宅及2层地下室;1#大门、2#大门和商业及配套建筑。建筑高度为78.95米,最大跨度为15.95米。本次精装修工程室内设计总面积5316㎡。其中公区面积:1598.7㎡(含全部楼栋);架空层面积:1272.4㎡(含全部楼栋架空层),分为两部分:主题架空层面积为 636.2㎡,非主题架空层面积为 636.2㎡;会所面积:1779.7㎡;样板间面积:435.1㎡;公共卫生间及物业用房面积:230.1㎡。精装修工程建安费3415万元 。 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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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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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备注所列要求。【备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或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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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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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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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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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15时41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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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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