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石化公司填充母料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填充母料,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填充母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于编织袋装置生产扁丝用原料。

2.2招标范围:填充母料,数量400吨。     

2.3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及最高投标限价:不分标包,估算总金额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5交货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2.6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7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

2.8报价方式及组成: 投标报价为到厂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次月付款(现汇)   。

2.10试用: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5日内需免费提供数量0.1吨的样品进行试用,试用合格招标人出具合格报告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采购使用。在测试过程中,允许1次对样品质量进行修正,修正后仍达不到测试合格标准的,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选择中标人提供测试样品,选定一名合格中标人。

2.11其它要求:

2.11.1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年度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月-2025年12月物资采购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专业协同采购、区域协同采购、电商采购、项目集中采购共享等新采购结果后,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卖方承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充分知悉存在上述提前终止协议可能性,保证不因提前终止协议追求买方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11.2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2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投标人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于2024-10-12 23:59:59至截止时间2024-10-1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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