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坟棚改周边道路工程(太子峪东二路道路工程、太子峪南二路道路及桥梁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10-12本工程张家坟棚改周边道路工程(太子峪东二路道路工程、太子峪南二路道路及桥梁工程)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丰台发改(审)〔202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恒盛宏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太子峪东二路南起长云路,北至李太路;太子峪南二路西起太子峪路,东至长云路
2.2本工程建设规模道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其中:太子峪东二路长约844.94米,太子峪南二路长约225.37米。随道路同步实施交通、桥梁、雨水、再生水、照明和绿化工程。其中,桥梁面积约900平米,最大跨度25米,雨水管道太子峪南二路长约270米,太子峪东二路长约387米,最大管径1000毫米,再生水管道太子峪南二路长约236米,太子峪东二路长约460.5米,最大管径400毫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3701.04(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332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桥梁、雨水、再生水、照明和绿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程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五年(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竣工的概算(估算)投资额29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5.2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者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领取招标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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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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