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发动机油生产工艺、配比优化与性能评价招标公告

2024-10-14
一、项目名称:发动机油生产工艺、配比优化与性能评价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总价,含税,万元)

交付时间

1

发动机油生产工艺、配比优化与性能评价

/

500

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完成交付

备注

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本项目遴选2家中标单位分别独立完成全部研究内容,投标限价均为500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主管机关、某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特定资质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的合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文件。
  • 具有军队当前统一供应润滑油的生产经验。
  •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北京时间 2024 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9:00-11:30、13:30-16:30(双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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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