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环城北净水厂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环城北净水厂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为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为环城北净水厂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在用的塔式起重机(3台)开展抽查检测(预计服务期为一年,约36台次)和加密检验检测(如需,预计为14台次),合同暂定检验检测服务次数为50台次。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元):96000.00(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当具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所认证的检测能力需包含塔式起重机)及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所认证的检测能力需包含塔式起重机检测)资质。
☑(3) 2021 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 塔式起重机检验检测服务 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证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资质(提供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或职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
①投入本项目的、具备起重机械检验员(师)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1人、起重机械检验员2人),提供对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履约过程中,除经甲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名单》中的人员,否则按合同条款执行处罚。
②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1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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