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辐射站、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点位调整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
项目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辐射站、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点位调整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6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辐射站、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点位调整项目(环保监测设备)(重新招标) |
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辐射站、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点位调整项目(环保监测设备) |
环保监测设备 |
1 |
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吴忠市文卫南街国控站、辐射站、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点位调整项目(环保监测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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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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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 1:1.3、1.4、1.5、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 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4 11:00:46 至 2024-10-2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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