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中医院超声胃镜系统、超声支气管镜系统采购公告

2024-1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中医院超声胃镜系统、超声支气管镜系统

预算金额:550.000000万元(采购包1:2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2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2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2个分包: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超声支气管镜系统

1套

230万元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2

超声胃镜系统

1套

320万元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 拒绝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 其它:

(1)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证或经营许可(或备案)证。

(2)根据所投产品类别,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2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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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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