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追溯及内控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4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追溯及内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包预算

(万元)

包最高限价

(万元)

1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药品追溯及内控系统建设项目

1

台/套

42

42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2.5质保期:1年。

2.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应出具202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 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2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休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