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采气二厂元坝管理区7台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落实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西南油气采气二厂元坝管理区7台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四川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开路式红外气体探测仪 |
7台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①代理要求:允许代理-原则上应由制造商直接投标;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在评标时加价1%予以评议,且必须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长期(一年及以上)代理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的到货时间。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授权区域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招标用户所在地区,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物资。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投标人,如同时授权给多家投标人,则多家投标人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②交货期:
如报DDP到项目现场价(含增值税) :2024年12月30目前到达项目现场如报 CIP 武汉 机场:最迟装运日期:2024 年 12月20日。
③业绩要求:
④代理商业绩-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代理该品牌近5年(2020-2024)的销售业绩,总数不低于 3 份销售合同,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套合同必须同时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价格及金额可隐去。
⑤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
⑥特别要求:请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见7、联系方式),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10-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10-21
招标文件售价:¥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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