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灰筒瓦屋面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4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灰筒瓦屋面采购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3]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城投泰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灰筒瓦屋面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98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七路以南、东七路以东

2.工程规模: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23547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9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农产品展示交易区、城市绿色配送区、产业孵化中心、标准智能仓储物流区、冷链恒温式智能仓储物流区、停车场、服务区等服务设施及与之有关的水、电、气、暖、路、监控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3.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交货期(天)

HDZB-GK(2024)-06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灰筒瓦屋面采购

石河子生活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灰筒瓦屋面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

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至2023年度);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两项,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