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营销一体化平台(含线上营销/渠道管理/案场管理子系统)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4
一、招标项目

绿城中国营销一体化平台(含线上营销/渠道管理/案场管理子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二、项目背景与建设内容

1、项目背景与目标

绿城中国营销服务中心与数字化中心针对营销对客、渠道、案场业务进行梳理与评估后,发现现有业务存在初始化效率低、客户标准不统一、未拉通全渠道判客、数据治理多、转化分析难等业务痛点;数字化系统存在框架与功能陈旧、接口混乱、数据结构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多、性能与稳定性差、迭代与运维成本高等系统痛点;亟待对此范围业务与系统进行梳理与重构;

整体重构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一阶段业务梳理与方案咨询、二阶段开发实施。当前已完成一阶段方案咨询项目,产出《业务蓝图方案》、《产品解决方案》、《技术解决方案》、《迁移及切换方案》;现启动二阶段开发实施项目,依据咨询阶段成果进行开发实施落地;

2、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咨询阶段成果,计划按3个子产品进行开发实施,分别为“线上营销子系统”、“渠道管理子系统”、“案场管理子系统”,本次招标计划分两个标段进行:

l  标段1:“线上营销子系统”对应的前端功能、后端服务、数据库、系统集成、数据迁移、系统部署等细化设计、开发及实施工作。

l  标段2:“渠道管理子系统”及“案场管理子系统”对应的前端功能、后端服务、数据库、系统集成、数据迁移、系统部署等细化设计、开发及实施工作。

 三、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质与信誉要求:

(1)公司规模: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人员规模100人以上;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

(3)质量与安全保障:具备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ISO或CMMI或等保认证等(提供证书扫描件)

(4)公司信誉: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被绿城中国列为D级(2年内)或者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

2、案例与业绩要求:

(1)案例要求:近5年内,具备TOP房企集团型公司营销域客户、渠道、案场等C/B端产品重构及迁移切换实施案例,建设内容与本次需求匹配度高,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等);

(2)业绩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时间不得少于5年,近三年年均营业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实施交付要求:

(1) 交付要求:投标人应在本标段需求范围内并基于甲方前期方案成果,在统一框架下进行细化与开发,保证本标段交付及配合整体项目的按时交付;

(2)团队要求:投标人投入交付的核心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实施交付案例经验;

(3)技术要求:所有交付产品及功能提供全部技术资料及源代码,开发过程遵循绿城开发及源代码管理规范

4、投标主体要求:

(1)禁止联合体投标

(2)禁止分包转包: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3)禁止关联单位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9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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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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