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大齐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大连中车大齐集装箱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大齐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大齐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3.3 投标厂商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业绩;
3.4 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承包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应包含采用沸石转轮+RTO工艺项目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
3.6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 未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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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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