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洪口乡吉垅村民委员会吉垅村乡村驿站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7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08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工期 (天) |
1 |
吉垅村乡村驿站提升改造项目 |
453089 |
项 |
建筑业 |
3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发出开工令后,成交人应在总工期30天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包1为工程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B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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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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