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桂阳县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口腔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5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口腔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登录后查看)4、采购项目预算:8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

简要说明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桂阳县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口腔耗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采购

需求

三年

800000.00元

800000.00元

备注:本次采购内容为变量,具体采购数量及结算金额以叁年实际发生量为准。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与所投耗材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2、所投耗材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具有相应的备案凭证或注册证(如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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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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