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家版本馆2024年库房管理及藏品保护相关设备、工具及耗材采购公告
2024-10-141.名称与编号
(1)项目名称:广州国家版本馆2024年库房管理及藏品保护相关设备、工具及耗材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WJS-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90,000.00元(含税)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为满足文物运输、藏品保护以及库房管理等工作的开展需要,本期主要确定1家成交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一批设备、工具及耗材用于藏品保护工作开展。
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30个自然日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文博实物类藏品转运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其他工具和耗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不得存在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请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2.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支付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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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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