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市场整合营销活动推广招标公告
2024-10-15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重点市场整合营销活动推广
2.项目编号:TC241
3.采购内容:重点市场营销活动推广、终端及消费者层面的营销活动宣传与氛围营造、品牌形象展览展示和创意传播等。详见第五章 技术需求。
4.项目预算金额:600万(据实结算)。
5.合同期限:1年。(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在合同终止之前,组织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合格性评价,评价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如是据实结算项目,合同价格为单价),依据评价合格记录,可以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6.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须按招标人要求到指定位置(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单独成立服务团队,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可要求工作人员进驻招标人办公场所,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国家及地方税务部门规定的从事业务经营与结算的且符合招标人支付要求的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函);
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
4.不接受联合体(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法人联合)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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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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