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招标公告

2024-10-15
一、项目名称: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超高温-极低温环境力学性能测试系统1套,用于材料在不同温域下力学性能测试,整个配置包括:超高温环境箱1套、极低温环境箱,主要配置参数如下:

1.超高温环境箱:

★1.1最高测试温度:≥1800℃;

1.2极限真空度(冷态):≤6.67×10-3Pa;

1.3可与原试验机进行配合完成拉载、压载试验;

★1.4试验系统可接入原试验控制触控屏和软件(原试验机可提供通讯协议和软件源代码),由试验软件实时显示记录保存,方便使用;

1.5真空室升压率:≤0.3Pa/h;

1.6升温速率:3~50℃/min;

1.7加热体材料:电炉丝;

★1.8加热方式:辐射加热;

1.9隔热屏厚度:约100 mm;

1.10控制系统:触控屏、试验软件双显双控;

1.11真空度测量精度:低真空段≤25%、高真空段≤15%;

1.12保护功能:超温保护、真空度异常保护、过流保护;

★1.13 配备超高温试验箱支架,方便与试验机配合使用。

2. 极低温环境箱:

★2.1最低测试温度:≤-180℃;

2.2冷却方式:液氮;

2.3可与原试验机进行配合完成压载试验;

★2.4试验系统可接入原试验控制触控屏和软件(原试验机可提供通讯协议和软件源代码),由试验软件实时显示记录保存,方便使用;

2.5温度波动度:≤2℃;

2.6降温速率:1~5℃/min;

2.7控制系统:触控屏、试验软件双显双控;

★2.8 配备极低温环境箱支架,方便与试验机配合使用。

备注: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打★条款为关键指标,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 非关键指标偏离由评审专家组裁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放的时间

(一)发放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每天08:3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登录后查看)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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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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