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研华工控机(AGNHGSFGZHD241014162224)招标人为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设备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研华工控机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2)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要求有2021-2023年,企业同类产品制造或修复业绩,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销售或修复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均在2021-2023年内)。
(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增值税发票号、发票不含税金额(元)必须显示,不能涂抹遮挡)。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营收规模证明。
提供2021、2022、2023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证明,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制造或修复同类备件的能力及应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修复能力。
更换件一律甲方回收。
其他要求:1.需求修复期:投标本次修复要求修复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 。
承揽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修复。
2.付款方式:按鞍钢现行付款政策执行。
方式一: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十一个月支付;修复设备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挂账付款。
不同意该付款条件的投标报价无效。
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调整的可能,具体按鞍钢最新付款政策执行。
3.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承揽人承担,货物专车运输送货至鞍山铁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中标原则为1家保供全量中标。
5.相关人员有需要进入甲方现场时,必须严格按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与生产厂签订安全告知书,有生产厂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现场。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如到报名截止日期止,投标方数量仍只有2家,转为公开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7.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投标产品/型号的技术符合性等事项。
8.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
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根据规定,对于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修复或修复不及时的供应商,鞍钢将给予取消合格供应商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请各投标方谨慎报名或报价。
10.本要求解释权归鞍山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0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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