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输煤栈桥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2024-10-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输煤栈桥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输煤栈桥隐患治理(CHDTDZ058/19-QT-35401):2号、4号、5号栈桥钢结构进行除锈、重新喷涂防腐涂层;2号、4号、5号输煤栈桥(含栈桥头部)侧墙及屋面檩条和夹心保温彩钢板更换,屋面每间隔6米设置一条1米宽彩光带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输煤栈桥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合同业绩,所提供的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钢结构安装或维修合同业绩;(2)彩钢板安装或维修合同业绩;(3)输煤栈桥施工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包含钢结构或保温彩钢板的安装或维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6 09:002024-10-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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