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龙门乡)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61、工程名称: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龙门乡)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龙门乡
3、建设单位: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4、工程概况:工程概况:2023年涞水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三标段:龙门乡)项目位于涞水县龙门乡,地处太行山东麓,与易县涞源交界。本项目共涉及龙门乡11条道路,总计17.236km,其中新建段5.12km,占比29.71%。合计水毁344处包括路基、路面302处(交安、平面交叉及其他工程不单独计处),桥梁8处,涵洞34处。主要施工内容如下:路基挖方45019m,路基填方58110m',排水防护86398m³,沥青混凝土路面16590㎡,水泥混凝土路面40478㎡,桥梁8座,共计559.98m(其中大桥3座357.08m,中桥3座188.4m,小桥2座14.5m),涵洞34道,临时用地70.635亩。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具有高温稳定性好、耐低温、抗疲劳能力强的特点可以使铺筑的沥青混凝土获得更好性能。技术要求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
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龙门乡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七天通知中标单位,预计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2月30日。
5、样品要求:建筑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混凝土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T 14902-2016
6、资料要求:提供的资料具有准确性、真实性。
7、其他要求:无要求。
8、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无要求。
2、缴纳金额:无要求。
3、返还条款:无要求。
第四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
2、纳税资格要求:无。
3、发票要求:无。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供应商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第五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沥青混凝土AC-16,4025吨。
2、品牌/厂家要求: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
第六条: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2、支付时间:货物分批次入场,按月结算。货物到场次月收到发票后每月20号前支付已结算的全部货款。
第八条: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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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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