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玖安广场5层、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和工程配套设备建设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玖安广场5层、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和工程配套设备建设(项目名称)已由_/(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_企业自筹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2.2本招标项目的总投资额:约822.55万元,其中5层约383.2万元、8层及B1层约313.96万元、工程配套设备约125.39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4招标范围:玖安广场5层、8层及B1层租赁场地改造和工程配套设备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包括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近3年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在25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类似项目的定性描述)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不适用本项目(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4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的项目)

3.6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6.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7.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3.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7.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3.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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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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