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半导体结构检测仪1套,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备的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产品保护、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到货,并在到货后2周之内完成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项目预算金额:¥2,200,000.00(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三、本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不一致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必须具备近3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即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低于本次招标产品参数的销售业绩≥1套,签订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提供合同首页和重要技术指标或设备型号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准备合同原件以备后检查。
(7)投标人应为所供设备的制造商或设备制造商直接授权的经销商。
(8)投标人和设备制造商需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
(1)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标书款概不退还。
(2)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9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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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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