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10-16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已由大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4】3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项目业主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
2.3建设规模:包括:A、B、F区块给水、生活排水、压力污水、消防排水、路灯、雨水外网、道路、火灾报警及公共区域给水、排水等工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2025年03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229日历天。
2.6 合同估算价:55.1825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9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0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同一城市3个及以下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多项的应当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3.3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专业及人员数量要求):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1)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项目机构成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同一城市3个及以下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监理部人员无论是否存在以上在建、兼任等情况,投标人均须作出承诺。如监理部人员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投标人在承诺中要注明本次投标所涉及到的监理人员及在建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起止时间、业主单位等。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5信用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查询结果、 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信息” 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2)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10月 17日 00:00 至 2024 年10月 24日 00:00 。(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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