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购置招标项目公告
2024-10-16
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购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购置,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购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TZZX20……
2.招标项目名称:三轴加速度传感器购置。
3.数量: 120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交2020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且无上述报表的,提供自有财务报表。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至少5次飞机发动机地面开车状态液压管路振动测试的应用案例及有效文件。
(4)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5)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独立的资金账户,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0)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婚姻关系;
(12)依据《关于印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航空规〔2020〕146号)文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得参与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的投标:
1)相互约定投标报价、约定中标等投标人间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伪造资料或冒充他人名义投标的;
4)中标后非法分包、转包的;
5)无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用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或者以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为目的进行恶意异议或者投诉的;
7)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8)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13)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生产地须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经生产商盖章的产地证明材料原件。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09:00至2024年10月23日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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