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某部教学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163.采购人:南充某部
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191698.23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南充某部拟采购教学实验室环境改造工程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招投标网(http://www.scbid.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www.plap.mil.cn)军队采购网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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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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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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