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全自动石墨消解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6
项目名称: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全自动石墨消解仪采购

预算金额(元): 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采购全自动石墨消解仪1套,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 具有提前预加热功能,可有效缩短实验时间,提高效率;通风系统自带HEPA级过滤功能,在消解过程中持续净化系统空气,避免其对样品的污染。

2. 样品位数:30位×50 mL;消解孔深度在4 cm到6 cm之间,保证加热效果的同时有效实现试剂冷凝回流;试剂通道:6,可支持自动切换6种消解试剂。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   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10月16日至 2024 年10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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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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