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智能安全帽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1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智能安全帽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智能安全帽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智能安全帽及配套物资,包括32套智能安全帽(含1年移动流量)及32套智能手环。

1.6采购预算:17.8万元(含税),以中选金额作为合同上限金额。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内容

单位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1

智能安全帽(含100G/月流量卡1年)

4560

2

安全手环

350

1.10★检测报告:

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应答产品(智能安全帽)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测报告需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识。

参选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技术指标打分内容,如不包含对应的技术指标,则技术指标中对应项不得分。检测报告数据与技术文件应答不一致的,以检测报告结果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4年智能安全帽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2.2交货期:下发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智能安全帽销售】。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4代理商:参选人须是应答产品(智能安全帽)的制造商,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智能安全帽)为供应商制造)。

3.5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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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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