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纯音测听与声阻抗一体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161.1项目名称: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纯音测听与声阻抗一体机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编号:HN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预算金额(万元) |
质量层次 |
质保期 |
交货期 |
纯音测听与声阻抗一体机 |
1 |
18 |
国产或进口 |
1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二类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销售商)时须具有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时,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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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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