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同步软件采购公告

2024-10-1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同步软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同步软件选取软件产品供应商。

  数据同步软件主要功能为全量数据同步功能,实时增量数据同步功能,数据稽核与校验功能,数据修复功能,任务监控功能,高级数据清洗功能,主键冲突自动识别功能,DDL结构化自动同步功能,自动告警功能。

  2.2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4 供货周期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2.5 供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所参与标段对应软件的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与本项目软件内容相类似的软件销售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一个软件开发商对同一品牌的软件,仅能委托一个软件经销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的软件开发商和其软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须具有所参与标段对应软件的软件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00时00分至 2024年 10 月 21 日23时59分,(登录后查看)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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