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2027年度尺寸测量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1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7年度尺寸测量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岛公司2024-2027年度各项目涉及的尺寸测量技术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服务工作范围及要求,利用自有人员和设备进行项目尺寸测量及尺寸控制工作,对相应数据进行处理,并按照要求出具尺寸检验记录及报告等。负责人员的交通、食宿。

2.4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2027年10月。

2.5 实施地点:青岛公司场地。

2.6 最高限价:人民币 421.2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持有乙级测绘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至少具备5个海洋工程类尺寸测量服务工作业绩(1个年度协议算1个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或“结算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如果合同或协议中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3人员要求:(1)项目专业负责人不少于2人,且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测绘或测量工程师资质,注册测绘工程师最佳,具有海洋工程导管架、风电模块及LNG模块建造等各类项目精控经验5年以上。

(2)投标人应至少拥有自有测量人员20名以上,其中具备初级及以上测绘或测量工程师资质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及以上测绘或测量工程师资质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人员应具有海洋工程导管架、风电模块及LNG模块建造等各类项目精控经验3年以上。投标人员应提供上述人员名单及个人工作履历。

(3)投标人承诺拟提供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2周之内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考核,并按照生产需求入场,格式自拟。

3.3.4设备要求:自有测量设备,全站仪不少于10台,水平仪不少于6台,全站仪要求徕卡TS15(或索佳)及以上精度设备,或同类型全站仪且同等精度,且至少自有一台精度0.5mm及以上全站仪。

3.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0 月 16 日至2024年 10 月 22 日 23 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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